原來愛情的魔力是這麽大的。這種魔力可以是一個人精神爽朗成爲一種推動力。也可以在同一個時間將之前的溺愛頓時變成了一種別人難以想象的報復。這些突如其來的力量可以不管任何人的眼光做出一些可能傷害對方的事情。我有感而發是因爲我的朋友最近遇上這樣的事情。雖説困擾,但是也有一份的同情,也有一絲的不解。
在戀愛期間,大家可以無視對方的缺點很甜蜜的相處在一起。相反的,當反目閙分手的時候,比仇人殺父更爲兇狠更爲絕情。爲什麽一定是要兩極端的呢?難道很難再見也是朋友?
雖然我對愛情觀方面一竅不通,一直以爲不能成爲終身伴侶,也可以維持一種再見亦是朋友的看法。就好比,一件好看的服飾。當穿在自己的身上其實不是很好看也要硬硬買回去。一件連自己穿得不舒服,穿得不自在的飾物,辜負了服飾本身的目的。雖然偶爾也拿出來欣賞穿戴,長時間也都是收在衣櫃裏的擺設。就像好朋友一樣,偶爾見一次反而比之前硬要霸著不放的另一半還要輕鬆,關係也會好起來。這也未嘗不是件好事。
不過,愛情是盲目的。因爲有情,所以會盲目追求很多其實回想起來很不切實際的小動作。如果大家可以都用清醒的頭腦去思考有關[情]字的問題,天下自然就太平。而為情字所害的例子也多不勝數。只是希望大家可以把這些例子當作是借鏡,考量到底你在愛情上想要得到什麽答案,或者對某些人怎麽樣的回報。這樣你就可以避免不少的麻煩和衝突。要是往好的方面想的話,為你身邊的人多花點心思,相信很快就可以開花結果。要不然,長痛不如短痛,大家可以平心氣和商量,可以達成快樂分手的協議。多一份朋友的關心總是好過多一份敵意的存在。你説是不是?